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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交水发[2013]274号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3-09-21 09:08:52
最新版发布于 2013-04-23
自 2013-04-23 起实施
废止于 2021-12-01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
该办法对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相关规定,内容涉及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安全管理、处罚依据等。
新法规
本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被《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交水规〔2021〕6号)代替。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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