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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部颁规章
现行
交水规〔2021〕6号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11-22 10:03:03
最新版发布于 2021-10-27
自 2021-12-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备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等。
替代法规
本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替代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13]274号)。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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