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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3-12-07 10:28:13
最新版发布于 2023-11-07
自 2023-11-07 起实施
废止于 2023-12-07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主要内容:
本规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总则、辨识、分级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评估、监测监控、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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