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生产型企业存放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少量多种危险化学品,如柴油,酒精,清洗剂,粘合剂,助焊剂,涂料,甲苯,乙醚,丙酮等。另有,仓储物流企业存放有批量的锂电池,香水,压力容器等。目前存放上述危险品的企业仓库主要为甲类或丙类仓库,均不是危化品仓库。经企业向所在区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咨询,得到口头反馈是企业当前存放的危险品量级未达到危险品管理范围,对企业当前存储量级无相应的管理规定。目前,危险品均由企业自管。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国家应急管理部多次针对危化品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今年来重庆市安委会也组织开展全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等专项行动。近期已进入重庆高温雨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对此,提请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研究,明确关于生产型企业存储少量多种危险化学品的资质许可及管理要求,以及如锂电池,香水,压力容器等危险货物的存储条件。另外,关于区县应急管理局未达到危险品管理范围量级的反馈,这个“量级”是否有具体的标准和规定?
答:问题回复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并不是按照储存量多少核发相关资质许可,企业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同时储存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2022)进行管理。您举例的锂电池、香水、压力容器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前范围,不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进行管理。
二、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达到危化品使用量的化工企业予以危化品使用许可证的发证范围。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