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请输入法规关键词或标准号
收藏
分享
部颁规章
现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2013年第9号
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
更新时间:2024-11-22 09:11:19
最新版发布于 2013-04-19
自 2013-04-19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要内容:
本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的数量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活动。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