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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从业人员的证书能否跨省使用?
时间:2024-05-23

问:危险化学品经营从业人员的证书能否跨省使用“”是说在浙江的合格证能否在上海公司使用:要不要在上海重新考核?

答: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您持有外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的,可直接在上海市使用,无需重新参加培训考核。

附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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