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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4-09-02 08:50:50
最新版发布于 2024-08-02
自 2024-08-02 起实施
废止于 2024-09-02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作出了规定,包括总则、一般情形征税管理、特殊情形征税管理、税款担保、税款的补征与退还和税收强制等,适用于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管理。船舶吨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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