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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部颁规章
现行
环署毒字第0970037946号令
台湾核释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毒性化学物质运作人应制作纪录定期申报
更新时间:2024-09-30 10:40:03
最新版发布于 2008-05-27
自 2008-05-27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规章依据核释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制定。对毒性化学物质运作人制作纪录和定期申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毒性化学物质运作人制作纪录和定期申报相关活动。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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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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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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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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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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