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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部颁规章
现行
环署化字第1088000747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作与释放量纪录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9-30 10:47:59
最新版发布于 2019-12-25
自 2020-01-16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依据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九条第二项及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制定。对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作纪录制作和申报、释放量纪录的制作和申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制造、输出、输入、贩卖、使用、贮存、废弃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的运作人进行运作与释放量纪录相关活动。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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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相关法规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1年第19号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1年第19号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63号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21号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商务部公告2020年 第73号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16号
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16号
关于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