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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部颁规章
现行
环署化字第1088000710号令
台湾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办法
更新时间:2024-11-22 10:25:02
最新版发布于 2019-12-10
自 2020-01-16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依据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制定。对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所产生的积极利益、消极利益、利益核算和推估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核算、推估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所产生的利益等相关活动。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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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相关法规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
华总一义字第10800005221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送管理办法
环署化字第1098000045D号、交路字第10900001151号令
台湾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罚锾额度裁罚准则
环署化字第1108200936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
环署化字第1088000750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应变人员管理办法
环署化字第1098000559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作奖励办法
环署化字第1088000372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施行细则
环署化字第1088000468号令
暂无数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改能源〔2025〕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