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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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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环署化字第1098000559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应变人员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9-30 10:46:51
最新版发布于 2020-11-03
自 2021-07-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依据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制定。对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应变人员的参加培训资格、证照训练、再训练、训练合格标准、合格证书的管理、罚则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应变人员的管理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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