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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署毒字第1050087145号公告
台湾指定毒性化学物质及其释放量计算指引
更新时间:2024-09-30 10:44:18
最新版发布于 2016-10-27
自 2017-01-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指引依据毒性化学物质运作及释放量纪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制定。对指定毒性化学物质和对应的释放量计算方式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毒性化学物质释放量的计算。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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