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
中国
部颁规章
现行
环署化字第1128005792C号、交路字第11200164951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辆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9-30 10:40:49
最新版发布于 2023-07-03
自 2023-07-03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环境部、台湾地区交通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依据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制定。对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辆的种类及用途、驾驶员、设置、登记、展延、变更、执行任务、记录保存、罚则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辆的管理相关活动。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