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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部颁规章
现行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26号发布 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修正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更新时间:2025-04-02 13:40:27
最新版发布于 2019-08-22
自 2014-03-01 起实施
废止于 2025-05-01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出口、配额申请、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以任何形式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通过捐赠、货样、广告物品、退运等方式将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运入、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法规:
本办法于2025年5月1日被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部令 第38号)替代。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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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部令 第38号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环办便函〔2024〕197号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 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一次修订 国务院令第770号第二次修订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商务部令2008年第11号公布 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正
土耳其消耗臭氧层物质条例
Official Gazette No. 30031
欧盟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法规
REGULATION (EU) 2024/590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
公告〔20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