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
中国
行政法规
现行
交通部交海督于字(1958)1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
更新时间:2023-09-21 09:08:52
最新版发布于 1958-04-19
自 1958-07-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部
主要内容:
该规则对使用人力、风力、拖力的非机动船,在海上从事运输、捕鱼或者其他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相关规定,内容涉及警示物品悬挂、特殊天气规定、避让规定、援救信号等。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交港字[1979]16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交通部令1997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
暂无数据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59部分:冷链企业
DB50/T 867.5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