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
中国
行政法规
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
更新时间:2023-09-21 09:08:52
最新版发布于 2019-03-02
自 1983-04-20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主要内容:
该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水域及其港口航行、停泊的外国籍机动船、非机动船和其他水上运输工具进行了相关规定,内容涉及长江水域范围、出入港口的流程及手续、安全环保规定、其他禁止事项等。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6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5年第3号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2019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175号发布 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19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交港字[1979]1606号
暂无数据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59部分:冷链企业
DB50/T 867.5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