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对三洋化成(上海)贸易有限公司、ENEOS Corporation(代理人: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3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3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2025年第1批拟批准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情况表
序号 |
中文名称 |
登记的新用途 |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
1 |
支链烷基苯磺酸二烷基咪唑鎓盐 |
树脂用抗静电剂 |
加工使用过程中妥善处理含申请物质的废气和固体废物,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控制标准。 |
2 |
磷酸二烷基酯的金属盐 |
燃气发动机油润滑添加剂 |
机油灌注过程中妥善处理含申请物质的固体废物,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控制标准。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工具: 中国新化学物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