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25〕11号)。现就《全国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规范》发布目的
《规范》的发布旨在切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严格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工作,提高国家宣布质量。
《规范》主要内容
《全国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工作规范(试行)》对数据申报程序及时限要求、数据审核程序及要求、提交年度国家宣布、更正或补充宣布、禁化武数据采集与宣布系统账户维护等进行了规定,并对全国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部分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
《规范》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监控化学品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调查制度》相关报表,配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公约》规定的国家宣布以及补充宣布、更正宣布等工作。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