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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等3项PFAS类指示性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5-02-28

2025年2月25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等3项指示性清单有关信息的函》,就《长链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更新的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更新的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3项PFAS类指示性清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期至2025年5月19日。

若有意见,请于2025年5月19日前书面反馈(电子件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杨静、秦明昱

电 话:010-82268978、82268582

邮 箱:yang.jing@fecomee.org.cn;qin.mingyu@fecomee.org.cn

此3项PFAS类指示性清单征求意见稿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发布背景:

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国际社会于2001年达成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公约》自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生效。目前,全球已有186个缔约方。《公约》管控物质清单具有开放性,允许增列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审查并缔约方大会审议决定增列的化学物质。截至目前,《公约》管控物质已增至34种类。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全氟己基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分别于2019年、2023年经缔约方大会审议决定增列入附件A(消除类)。为支持各缔约方实施管控,《公约》秘书处开发了涵盖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指示性清单,并根据缔约方大会要求持续更新。2024年9月,POPRC第20次会议通过决定,建议公约缔约方大会考虑将长链全氟羧酸(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列入公约附件A,并给予特定豁免。为处理长链PFCAs相关化合物和PFOA相关化合物存在重复的问题,POPRC决定成立会间工作组,负责起草长链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并邀请各方提供额外信息或评论。

发布目的:

旨在支持中国履行公约义务,并为POPRC提供科学、全面的信息支持。

主要内容:

《长链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更新的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更新的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3项PFAS类指示性清单中给出了对应的CAS号、缩略语、名称等详细信息。

 

附件:关于公开征集《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等3项指示性清单有关信息的函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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