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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锂离子电池组和润滑油报检事项
时间:2024-07-03

问:1.请问领导海关编码为8507600090,且额定值小于100WH的锂离子电池组,是否当普货申报,不需要报检? 2. 海关编码为3403990000,不含有危险化学成份,且不属于危化品目录的润滑油,是否当普货申报,不需要报检?

答:经查,海关编码为8507600090且额定值小于100WH的锂离子电池组,进口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出口无需危险货物包装。海关编码为3403990000的润滑油,该编码下既包含危化品的检验检疫编码也有非危化品的检验检疫编码,请根据货物实际情况申报。

附件:1.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2.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3.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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