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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符合危化品的确定原则,但成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时间:2024-06-28

您好,对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商品,均应依法向海关申报,具体申报内容参见《危险化学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如有通关问题,可提供商品编码与通关现场海关联系进一步核实。

附件:1.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2.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3.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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