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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化学品,外国发货方使用组合包装运输问题咨询
时间:2024-04-18

问:你好,外国发货方运输液体危化品(8类 金属腐蚀性),因为货物贵,全部用小包装1升塑料瓶+un纸箱(即组合包装)运输,虽然《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有提到“如果组合包装,只看外容器编码”,但组合包装就因为只有纸箱外有un号(un 4G/X50/S/22 A/PA-2/6544-A),纸箱里面的 30瓶 1L白色塑料瓶都没有,这种情况,海关是否会不相信外国出口机构,而质疑内塑料瓶?企业是否需要为了避免海关到时质疑内包装不及格,先提前从国外进口包装材料,到中国境内先做性能测试?对于进口,贵关是否承认外国的出口运输包装法?毕竟运输是由国外安排,肯定会走它们当地法规,到中国后属于“储存”和“使用”环节了吧?不会要求性能测试了吧?贵关以及所管核的其他地方海关,遇到这种情况,是否会要求企业国内先按出口标准做一份组合包装性能测试(假设包装正常没撒漏)?

答: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描述无法直接答复,您可先行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建议您可联系申报地海关,如需协助请致电海关12360服务热线。

附件:《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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