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目前,有些天然气长输管道不从事天然气的买卖,只是代输天然气,收取管输费,像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是否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84号),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