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泄压罐是否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时间:2023-12-05

问:成品油长输管道中为了防止管道、设备超压,设置了水击保护系统,其中设置了泄压罐,罐容200立方米,平常为空罐,输油管道泄压过程暂存于泄压罐内的油品,也将通过回注流程注入输油管道系统。请问该类型泄压罐是否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适用范围不包含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

答:成品油长输管道设置的泄压罐需要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标准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x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4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