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收藏
分享
中国
国家标准
现行
GB 26452-20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更新时间:2024-07-30 14:22:15
最新版发布于 2013-12-27
自 2013-12-27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内容:
本修改单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在标准中增加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增加的氮氧化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2 所列的方法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替代标准
本标准于2013年12月27日替代GB 26452-20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