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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16号
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
更新时间:2024-01-19 11:18:27
最新版发布于 2005-12-31
自 2006-01-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主要内容:
本目录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的海关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活动的企业/单位/个人。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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