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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更新时间:2024-04-24 09:33:36
最新版发布于 2021-01-04
自 2006-03-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进出口、转让、转移活动的审批与备案、监督管理、罚则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进口、出口、转让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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