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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277-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在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应用中委托方的任务和职责
更新时间:2023-12-28 10:38:36
最新版发布于 2008-08-04
自 2009-04-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内容:
本标准对在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应用中委托方的任务和职责相关的术语、定义和要求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遵循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进行的试验和研究中对于委托方的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当委托一个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的时候,委托方应确保试验机构能够遵循GLP原则的要求来进行研究,并提供相关的化学品安全信息和特性鉴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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