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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1-23 09:57:24
最新版发布于 2021-11-30
自 2022-01-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相关方责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行和管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在海洋转移危险废物的,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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