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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更新时间:2023-09-01 21:28:24
最新版发布于 2007-04-12
自 2007-11-01 起实施
废止于 2020-04-01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要内容:
GBZ2.1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适用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存在或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化学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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