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
中国
部颁规章
失效
环办便函〔2023〕247号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5-28 13:51:43
最新版发布于 2023-07-17
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内容:
本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了第二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共11类物质,其中包括污染物名称、CAS号、及对应的相关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国内外水质标准限值/基准值等,现公开征求意见中,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适用于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及相关部门监管工作。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相关法规
台湾道路危险物品运送人员专业训练管理办法
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50801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应变人员管理办法
环署化字第1098000559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应变人员训练机关(构)遴选要点
环部授化字第1128137731号函
台湾危险物品空运管理办法
交通部交航字第10750162871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
环署化字第1088000750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送管理办法
环署化字第1098000045D号、交路字第10900001151号令
台湾工厂危险物品申报办法
经济部经工字第10704605140号令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