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外,为两用物项出口提供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的经营者,从事商用密码产品进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经营者,以及从事两用物项研发、生产等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均可参照建立相应的合规制度。
附件:1.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2. 《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除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外,为两用物项出口提供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的经营者,从事商用密码产品进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经营者,以及从事两用物项研发、生产等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均可参照建立相应的合规制度。
附件:1.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2. 《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