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参考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10号《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后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结合出口商实际情况建立相关合规制度。如有具体困难,可联系属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
附件:1.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2. 《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可参考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10号《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后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结合出口商实际情况建立相关合规制度。如有具体困难,可联系属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
附件:1.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2. 《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