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0号公布暂停对超硬材料、稀土、锂电池等的出口管制

时间:2025-11-12
中国
进出口
两用物项

2025年11月7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0号 公布暂停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表明,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对如下公告暂停实施。

1.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 公布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2.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 公布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3.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7号 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4.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5.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6.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附件: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0号 公布暂停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的决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具:1. 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5年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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