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活动类型既有生产又有进口时,是否可以生产和进口活动分别备案0.99吨/年?

时间:2024-12-31
新化学物质

办理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进口量不足1吨备案申请的,如果活动类型同时包含生产和进口,则生产和进口的总量不能超过1吨/年,同一份备案申请里可以同时勾选生产和进口。

附件:《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2号)


工具: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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