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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中国
进出口
两用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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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的常见错误有哪些?

A

常见错误包括:

(1)申请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上传或补充材料附件,申请表缺少出口商盖章、骑缝章、法人签字或落款日期等;

(2)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缺少负责人的亲笔签字,或以签字章代替亲笔签字等;承诺要点不一致,商品名称前后不一致,最终用途描述不清晰等;中文译件翻译错误,未按要求翻译最终用户企业名称、地址,译件缺少落款,出口商未加盖公章,中英文表述不一致等;港澳台地区未按专用模板出具等;

(3)申请表与合同中的合同号、合同日期不一致;

(4)申请表数量金额与合同不一致;

(5)申请表最终用途、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的中英文最终用途表述不一致,最终用途描述过于笼统泛泛,存在明显语句不通、语法错误等;

(6)申请表出口商、进口商、最终用户相关信息有缺失,或与上传附件的用户介绍不一致;缺少进口商、最终用户介绍,或介绍内容过于笼统无法说明出口数量合理性等;

(7)申请人身份证明缺失、不完整、过期或者未出具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8)产品技术说明等未对照《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等列明相关指标参数;

(9)进口国与中间商国别不一致,最终用户地址、最终用户国别与合同目的港口不一致。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具: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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