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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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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8-08
最新版发布
2020-11-24
实施
2021-01-01
废止
替代法规
本公告于2021年1月1日替代《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和《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8年调整)》(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2018年第68号公告)。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要内容:
本公告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如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等,适用于从事固体废物进口相关活动的企业。
操作:
翻译件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免费
文件语言: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