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收藏
分享
中国
部颁规章
废止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70号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9-02
最新版发布
2015-11-17
实施
2015-11-17
废止
2017-12-14
替代法规
本管理规定于2015年11月17日替代《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6号)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
新法规
本管理规定于2017年12月14日被《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代替。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主要内容
本管理规定对进口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要求;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变更、遗失和延期处理;经营情况和年度环境保护报告备案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固体废物进口的环境保护管理。
操作
翻译件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免费
文件语言英语
最新法标
暂无数据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