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生物杀灭剂产品的分类和标签(C&L)需要根据统一分类的变化,在以下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更新。如果产品中某物质的分类和标签已经统一,则法律要求必须符合现有的统一分类和标签。新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可在相应ATP生效后自愿适用。在相应ATP规定的适用日期,供应商必须遵守新的分类和标签。
此外,欧盟CLP法规第30(3)条规定,生物杀灭剂产品的标签应根据生物杀灭剂产品立法的要求进行更新。欧盟委员会关于生物杀灭剂产品变更的第354/2013号实施条例规定,授权持有人应在变更实施后12个月内,向该产品获得授权的所有成员国或(如适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更新后的危害和预防措施说明(参见附件第1篇第2节)。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欧盟 BPR法规》(Regulation (EU) No 528/2012)
3. 《欧盟-关于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528/2012号条例授权的生物杀灭剂产品的变更》(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No 354/2013)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