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需要提交化学品安全报告(CSR)的注册物质,欧盟安全数据表(SDS)第1.2节中的信息必须与CSR中的“已识别用途”(根据欧盟REACH法规,用途的定义不仅限于化学功能)以及SDS所附的暴露场景(ES)保持一致。可在第1.2节中列出直观的ES标题。当暴露场景中采用用途描述符系统时,建议在第1.2节中使用通用表述描述该物质的用途,同时确保与用途描述符系统的表述保持一致。不建议在第1.2节中列出用途描述符代码,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列表过长。用途描述符系统中的“工艺和产品类别”可作为参考依据。
对于无需提交化学安全报告(CSR)的已注册物质(年产量在1至10吨之间)、尚未注册或无需注册的物质(例如年产量低于1吨或列入附件IV或V的物质)以及混合物,需注明供应商所知的预期用途,并简要描述该物质或混合物的预期功能,例如“纺织纤维中的阻燃剂”、 “涂料、化妆品、洗涤剂中的抗氧化剂”等。
附件: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82修订版)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