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北京一家运输咨询服务公司。 根据贵单位发布的《船舶载运电动汽车集装箱申报指南》,我们了解到,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要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MSDS,但是根据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以及联合国GHS标准,车辆、机械等并不属于SDS规定范围,所以,我们想了解,MSDS是否可由CNAS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运输危险性案别报告》来代呢?
答:您好,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与MSDS包含的内容不尽相同,所以不可由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代替MSDS。
附件:1.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2013)
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
来源:宁波海事局
工具:危险货物UN编号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