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2022版均将亚硝酸异丁酯(序号2498)列入目录中,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化学品是指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的产品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化学品除外)。” “五、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请问: 1.含有亚硝酸异丁酯的混合物(混合物除亚硝酸异丁酯外未检出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嘛? 2.只检出亚硝酸异丁酯成分,未出具质量比或体积的鉴定意见,能确定含有亚硝酸异丁酯的混合物的物理危险性嘛? 3.危险化学品跟危险物质等同嘛?二者之间能划等号吗? 4.对含有亚硝酸异丁酯的混合物进行鉴定,适用的鉴定规则有哪些?
答:
1.含有亚硝酸异丁酯的混合物(混合物除亚硝酸异丁酯外未检出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嘛?
答:不一定。其质量比或体积比≥70%,且经鉴定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那么可以确定为危险化学品。若含量<70%,需按实施指南第六条做危险特性鉴定,以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2.只检出亚硝酸异丁酯成分,未出具质量比或体积的鉴定意见,能确定含有亚硝酸异丁酯的混合物的物理危险性嘛?
答:不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第五条明确混合物判定需质量比或体积比≥70% 这一量化条件;缺比例数据无法适用“70%规则”。
3.危险化学品跟危险物质等同嘛?二者之间能划等号吗?
答:不能等同、不可划等号,二者定义、范围、管理依据均不同。
4.对含有亚硝酸异丁酯的混合物进行鉴定,适用的鉴定规则有哪些?
答:GB 30000.14-201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氧化性液体》、《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9--2013)。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 30000.14-2013)
来源: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工具:1.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查询
2. 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