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发布了其牵头组织起草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AQ XXXX-20XX),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期至2025年10月27日。
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填写后的征求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c288sc3@ccsa.net.cn。
联系人及电话:梁汝军,010-64463952、13651165800。
现就本征求意见稿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制定目的:
此次起草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AQ XXXX-20XX)旨在规范和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推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制定依据:
本标准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为基础,依据近年来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并借鉴了矿山、消防、工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制定而成。
主要内容:
本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情形,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
其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情形共54项,涵盖重点从业人员、设计与规划、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生产运行、作业安全、安全管理、其他等八个方面。
附件:1. 关于公开征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AQ XXXX-20XX)
3.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