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当"由成分A、B、C组成的反应产物"属于现有化学物质时,若将成分C改为成分D后生成的"由成分A、B、D组成的反应产物"与使用成分C制造的产物属于同一物质,那么该新产物是否仍可视为现有化学物质?例如,"乙二醇与邻苯二甲酸的缩聚物"和"乙二醇与邻苯二甲酸酐的缩聚物"会生成同一物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料不同,是否可作为同一物质(现有化学物质)处理?
答:具体规则如下:如果现有化学物质或新公示物质是以缩合物、脱醇物、脱盐酸物等名称注册的,并且原料反应物的化学结构明确,同时反应生成物的化学结构也可以明确预测,则即使原料反应物不同,只要生成的物质具有相同的化学结构,就可以视为同一物质(既存化学物质)。不过,需要通过化学分析数据等确认生成物确实是同一物质。
附件: 《日本化审法(CSCL)》
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
工具: 1. 日本化审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查询
3. 日本化审法-新公示化学物质(2011年3月31日以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