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6部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GB 16994.6-2024),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现就本标准的制定背景、标准的定位和作用、标准的主要内容、实施注意事项进行解读,详情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作为港口危险货物中的一类,目前尚无标准对此类货物的港口作业进行规范。鉴于固体散装危险货物在港口作业安全方面的高风险性,为规范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明确港口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要求,规范作业行为,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港口作业安全要求第6部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总体要求、装卸作业、水平运输作业、堆存作业、作业信息和应急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 Code)的第4类、5.1项、第8类、第9类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不适用于IMSBC Code的5.1项中的硝酸铵及第7类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进一步提升固体散装危险货物装卸、堆存等港口作业安全水平,保障港口安全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从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程建立、安全风险告知、设备设施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提出了管理性的总体要求,从现场指挥或监控、专用库场、清理撒漏、机械车辆作业禁止等方面提出了作业性的总体要求。
(二)装卸作业
根据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的工艺流程和安全特点,从向主管部门报告、船岸安全检查、舱内作业、安全距离、船舶作业禁止、构成爆炸危险的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作业等方面提出了作业安全要求。
(三)水平运输作业
根据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港口水平运输作业的安全特点,从带式输送机作业要求、运输车辆安全设施配置、特殊货种车辆运输要求、运输车辆装载要求、港内车辆行驶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作业安全要求。
(四)堆存作业
从堆存区域及堆存安全条件、多台堆高机械同时作业、出货作业、特殊货物管理、货物出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作业安全要求。
(五)作业信息
从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建立、信息交换与共享、视频监控、异地备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
(六)应急
从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应急设备和物资配备、应急值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
四、实施注意事项
在标准施行过程中,应与GB16993《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14784《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使用。
附件:《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6部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GB 16994.6-2024)
来源: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