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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解读文件
时间:2024-11-11

2024年11月6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4年11月7日面向社会公开印发。

现就《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目标、总体思路、部署的任务、如何有效保障《行动计划》落实进行解读,详情如下: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既要防止新增污染,又要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任务要求。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全链条提高治理成效,降低全社会土壤污染治理综合成本,生态环境部牵头起草并联合6个部门编制印发《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工矿企业和已污染土壤设定3项指标,具体是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行动计划》针对部署的石油开采企业单层钢质地下储油罐排查改造、受污染耕地溯源整治、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等任务,均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同时注重典型引领,打造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成效显著的样板城市,征集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头部企业。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按照三个“坚持”原则,从源头预防、源头减量、源头治理三方面发力,协同治理、降本增效。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预防。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绿色化转型、加强工艺技术革新、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产生,节省后期环境治理成本。

二是坚持协同发力,加强源头减量。通过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排查整治管网泄漏、严控涉重金属污染排放、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和综合利用,协同水、气、固体废物等多要素污染防治。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源头治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土壤的链条。强化农药、焦化等行业企业腾退地块和大型复杂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逐步消除对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

问:《行动计划》部署了哪些任务?

答:《行动计划》提出四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格落实焦化、有色、石化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加快相关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黑土地和盐碱地等未污染土壤保护。

二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重点单位责任落实,严格名录管理、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严防污水废液渗漏,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鼓励采取源头管控措施,减少涉重金属废气排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三是解决长期积累的严重污染问题。强化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协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地块监管,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重点行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对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化工园区实施风险管控。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研究完善尽职调查相关规定,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部门联动,每年向国务院报送工作进展,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注重典型引领,打造一批样板城市,征集一批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头部企业。

问:下一步如何有效保障《行动计划》落实?

答: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为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行动计划》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开展污染协同控制等重点专项攻关,加强低扰动低成本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等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研发应用。二是拓宽资金渠道,用好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创新投融资模式。三是推进能力建设,完善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启动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法规、标准和政策解读,开展专题培训和科普教育,提高防控水平、增强防控意识、提升防控能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同各部门、各地区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附件: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zbft/202411/t20241108_10937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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