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就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41件代表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
现就其中关于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摘抄如下:
6. 关于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议案1件
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先后两次书面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地方政府、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等方面意见,正在按程序进行草案审查工作。社会委将继续加强与法案起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尽快完善法律草案、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7. 河北团王卿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1件议案 (第255号)。议案提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建议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范危险化学品园区规划布局、登记鉴定、生产 储存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使用安全、废弃处置安全、应急救援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表示,已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先后两次书面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政府、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等方面意见,将按程序提请审查。下一步,将继续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抓紧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司法部表示,目前正会同应急管理部对草案送审稿作研究修改,将认真研究吸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加快推进草案审查工作。
社会委经研究,同意上述有关方面意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做好该法的联系审议工作,2023年,社会委在赴浙江、广东、重庆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期间,征求了有关部门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今年,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城市安全发展专题调研过程中,重点关注危化品安全问题。社会委将继续加强与法案起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尽快完善法律草案,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