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台湾优先管理化学品总和计算方式与经济部《工厂危险物品申报办法》方式相同, 是不是做过工厂危险物品申报就不用做报请备查?
时间:2024-09-24

各中央主管机关的管理目的及规范仍有不同,尽管厂商运作的化学品可能已向经济部完成工厂危险物品申报,但仍应依规定办理优先管理化学品报请备查。

附件:《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prochem.osha.gov.tw/content/info/QuestionDetail.aspx?Classify=1&Id=19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x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4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