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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只要有台湾《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第2条所列的危害分类就必须需要申报吗?
时间:2024-09-19
A:

不是的。

仍需确认危害成分是否含有指定的优先管理化学品,并达到该办法第6条规范之内容才须申报。

附件:《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prochem.osha.gov.tw/content/info/QuestionDetail.aspx?Classify=1&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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