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受第三方委托咨询如下问题: 我司为一家化学品公司,经营内容为采购、销售化学品(不含仓储)。 已知我司经营的化学品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但经过国家安监局登记中心鉴定为危险化学品。 贵部此前对于他人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步骤的咨询,于2020.1.6的回复中提到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进行申请, 第一、我司是否也需要确认2018版目录?哪里可以确认该目录? 第二、如果化学品不在上述2015版或2018版内,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产品如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的第二条或第五条,是否也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
答:第一、目前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为最新版,无2018版目录。第二、如果化学品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要结合该化学品化学属性、成份,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第二、五、六、七条来判定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三、产品如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的第二条,即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4.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www.sz.gov.cn/hdjlpt/detail?pid=2033548